立法委员会

二〇二人民公舍立法委员会由舍长与二位皇帝组成,即为最高统帅部,负责立法工作。

二〇二人民公舍宪法

(二〇二五年四月五日起草,并由二〇二人民公舍第二十八届宿舍大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当日审议通过)

序言

二〇二人民公舍舍长依舍友之委托,广州市铁二中学之规定,高一九班之传统,为建设宿舍、加强法制、保护舍友、维持安宁、增进福利、发扬民主、鼓励娱乐,兹制此宪法,颁行全舍,永矢咸遵,以期万物归一、舍内大同之真正实现也。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是由二〇二人民公舍舍长和二〇二皇帝领导的,以舍友联盟为基础的,广大舍友经过宿舍大会掌权的,由二〇二室长组织的政府管理的,舍长立宪制的舍会主义人民民主宿舍。

第二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之主权在民。

第三条

凡具二〇二床位或宣誓效忠二〇二人民公舍宪法并被授予荣誉舍友称号者为舍友。宣誓时面向舍旗行礼。誓词如下:

余誓以至诚,热爱二〇二人民公舍,拥护二〇二人民公舍宪法,尊重二〇二人民公舍舍友,珍惜二〇二人民公舍公共财产,维护二〇二人民公舍舍长权威。谨誓。

第四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疆域为二〇二本室内外方圆两米空间以及二〇二政权有效管理的广大舍外殖民地。

第五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实行对宿舍有利的外交政策。与同二〇二人民公舍有好的宿舍联合组成“宿舍舍会主义政权联盟”,即“宿联”。

二〇二人民公舍与其他宿舍的关系由二〇二人民公舍政府负责处理。

第二章 经济基础

第六条

二〇二宿舍之经济基础为生活资料之舍会主义公有制,体现于下列各项:

  • 学习资料公有制,严禁非法内卷;
  • 饮食资料公有制,舍内食品分享;
  • 洗衣资料公有制,盆桶按需分配;
  • 其它由宿舍大会提出并由舍长批准之应共产物品。

第三章 意识形态

第七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之指导思想为道家思想。

第八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禁止下列思想:

  • 不科学思想;
  • 不健康思想;
  • 其它舍长禁止的思想。

第四章 舍友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舍友有下列权利,非依法律不得剥夺之:

  • 言论自由,包括唱歌;
  • 活动自由,包括跳舞。

第十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舍友有下列义务,非依法律不得强加之:

  • 参与内务劳动;
  • 参加宿舍武装。

第五章 宿舍大会

第十一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宿舍大会为二〇二人民公舍之立法机关与权力机关。

第十二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宿舍大会由二〇二人民公舍舍长召集与解散之,每个自然工作日召开,由二〇二人民公舍舍长主持之。未剥夺权利之二〇二人民公舍舍友得参与之。

第十三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宿舍大会有下列权力,非依法律不得剥夺之:

  • 娱乐,舍友必须参与;
  • 通过或否决由二〇二人民公舍舍长起草之法律草案与政策并给出意见;
  • 选举二〇二人民公舍舍长、二〇二皇帝、宿舍政府组成人员;
  • 给予舍友处分。

第六章 舍长与皇帝

第十四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实行多元首制。

第十五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舍长为二〇二人民公舍之终身第一元首和最高领袖,可无限期连任,可指定继承人。

第十六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舍长有下列义务:

  • 制定宿舍政策;
  • 承担检讨责任。

第十七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舍长有下列权力:

  • 立法权。向宿舍大会提交法律草案,依宿舍大会之意见修改;
  • 公布法律、发布命令之权;
  • 领导宿舍事物之权;
  • 召集、解散宿舍大会之权;
  • 发动、终止战争之权;
  • 对宿舍事务一票通过权。

第十八条

二〇二皇帝为二〇二人民公舍之君主、元首、最高权威,不可侵犯。

第十九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实行双皇制。两位皇帝由民选产生,经二〇二人民公舍舍长认证。

第二十条

二〇二皇帝有下列权力:

  • 对宿舍事务一票否决权。

第二十一条

二〇二皇帝有下列义务:

  • 维护宪法权威。

第七章 宿舍政府

第二十二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宿舍政府为二〇二人民公舍行政机关。实行室长组织负责制。

第二十三条

二〇二室长为二〇二人民公舍政府首脑。

第二十四条

二〇二室长由二〇二人民公舍宿舍大会选举产生,由二〇二人民公舍舍长任命。

第二十五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宿舍政府由下列部门组成之:

  • 重工业部,经济部门,部长领导;
  • 外交部,外交部门,舍长领导;
  • 内务部,司法部门,部长领导;
  • 训导部,监察部门,训兽师领导。

第二十六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司法执行下列处分:

  • 批评批斗;
  • 强制劳动;
  • 流放阳台;
  • 对其开战;
  • 剥夺权利;
  • 废除舍友。

舍长依法享有豁免权。

第八章 宿舍最高统帅部

第二十七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最高统帅部为领导机关。

第二十八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最高统帅部由二〇二人民公舍舍长和皇帝组成之。

第二十九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最高统帅部,亦为二〇二元老院,进行重要决策;二〇二武装力量司令部,领导宿舍武装;立法委员会,领导立法事务。

第九章 武装力量

第三十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最高统帅部为二〇二人民公舍人民武装之最高领导。

第三十一条

二〇二人民林子军(皇家卫队)为二〇二人民公舍人民武装,属于舍友。其任务为捍卫二〇二人民公舍。

第三十二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武器为晾衣杆,亦为二〇二人民公舍舍长之权杖。

第十章 宿舍大战

第三十三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宿舍大战定义如下:

  • 地点位于浴室;
  • 舍长参与战争。

第三十四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宿舍大战限制如下:

  • 进攻可使用门、晾衣杆与花洒;
  • 防御可使用门、鞋子与枕头等。

第十一章 首都、舍徽、舍旗、舍歌

第三十五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首都位于第一号床。

第三十六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舍徽为足球海龟徽。

第三十七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舍旗为蓝舍门红旗。

第三十八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舍歌为富力子钧歌。

第十二章 宪法权威

第三十九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宪法由二〇二人民公舍舍长解释之。

第四十条

二〇二人民公舍宪法神圣但可以侵犯。乱涂乱画无效。